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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新政解决个人充电难题
日期: 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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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电新闻网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系列报道——


2020年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两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解读


中国电力报 中国电力新闻网 记者 朱怡


  继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之后,作为《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的配套文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指南》)也已正式落地。


  “两个文件都是国家层面有关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侧重点有所区别。《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在指导具体工作开展。《发展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印发,侧重于对未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提供指导。”10月12日,在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从文件编制背景、《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几个重要问题的说明解读等4个方面对这两个文件做了详细解读。



  22条针对性措施加速充电设施建设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显示,截止2014年底,我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深圳、杭州、合肥、北京、上海等地已形成较大规模城市充电服务网络,京沪、京港澳、青银等高速公路沿线已基本建成省际充电服务网络,在常州还出现了“众筹建桩”等创新型商业模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童光毅指出,目前我国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归纳起来存在四大问题:一是认识不统一;二是配套政策不完善;三是协调推进难度大;四是标准规范不健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等有关方面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指导意见》与《发展指南》。


  据童光毅介绍,《指导意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首先提出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四大基本原则。接下来提出总体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为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从加大建设力度、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支撑保障、明确各方职责这4个方面提出了22条针对性措施。


  “要完成目标,建桩部分是不存在问题的,甚至还会超前于车辆需求。而500万辆电动汽车数量是基于我国已提出的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到2015年底达到50万辆,到2020年实现500万辆的目标。虽然目前离50万辆的规划目标有点差距,但很多地区像北京、上海、深圳的消费者热情很高。”童光毅认为,随着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消费者购买电动汽车意愿也会进一步加强,500万辆的目标通过各方面努力完全是可以达到的。


  童光毅告诉记者,《发展指南》作为《指导意见》落地的配套政策文件,内容上更加侧重于对发展规划布局的指导,重点是测算并制定了总体发展目标以及分区域、分场所的发展目标。”


  在总体发展目标方面,《发展指南》明确: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 1.2 万座,分散充电桩 480 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充电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此外,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小区与单位停车场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满足基本充电需求。


  4大举措解决个人“充电难”问题


  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用户“充电难”问题,也提出了4大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对于未来‘增量部分'充电问题,通过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对于广大‘存量部分'充电问题,则通过加强行政指导、简化审批、以及市场机制三方面措施并举予以解决。”童光毅表示,此外还将通过同步推动单位内部停车场、城市公共充电设施与城际快充网络建设,以及通过“互联网+”加快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等措施,进一步为解决个人用户“充电难”提供更多选择。


  《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不仅制定了方向性的顶层设计,而且在引入社会资本、拓展多远融资渠道等方面,也已经有了系统规划和实施举措。


  针对引入社会资本,建立盈利模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政府创造条件、完善财政价格政策、鼓励创新模式等三大措施。谈到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建立资金保障体系方面,童光毅提出,将重点通过国家给予财政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及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等方式,推动充电服务行业实现高效、快速发展。


  据记者了解的情况,目前各方面还反映,不同充电设施与车辆之间“不兼容”和不同充电服务企业之间不互通的问题较突出。而充电设施标准不统一,不仅会造成重复建设,更会影响用户体验。


  “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标准统一与互联互通对于未来整个产业的健康和高效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指导意见》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童光毅表示,当务之急要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及规范,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此外,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成立,在促进充电运营服务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促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和建立充电设施网络智能管理平台等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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