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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力等七领域将开展混合制改革试点
日期: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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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改委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鹤召开改革专题会议,研究《指导意见》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的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改革任务的部署落实。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同志参加了会议。


  刘鹤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任务,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体要求,着眼于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进一步做“活”做“优”国有经济,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更好融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共同发展,更加积极主动地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国有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刘鹤要求,下一步,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通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示范。要支持地方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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